其实整个事件的关键点是:
“在钓鱼岛范围内出现斗纷按照什么法律进行判决?!!"
因为钓鱼岛一直一个主权争议焦点,使用哪国的法律判决基本上就是默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。
其实楼主也提出了这个观点,那么用英国佬贩毒的例子作类比其实就不恰当了,因为这两件事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英国佬是铁定在我国领土内被抓的,以我国法律进行判决可以说是有根有据,老外抗议纯属他们那种自以为大国的强烈自尊心作祟,无理取闹的行为。
但是钓鱼岛的归属问题到了今天还是没有盖棺定论,如果任由日本以他们的法律来判决,那么等同中国政府在主权问题上低头。这件事要么就大家协商处理,要么就按照公海区域国际法处理,绝不会由日本法庭判定。
其实说句实在的,我真的不认为那是”渔民“ 的船只。
一般渔民看到军舰过来隔十里八里就避而远之,何来相撞?
更何况钓鱼岛一直都是争议地,有哪个渔民会如此不知死活跑去那边捕鱼?就算那边有黄金捞都要三思而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