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二战前小胡子深知——以德国男子的数量很难胜任一场面对全欧洲(尤其是对东方)的大战。
所以在1935年5月颁布的“德国国防法”第二款里规定:“每个德国男人和女人在战时均有超越兵役为国服务的义务。”
这是一个十分模糊的法律表述,可以解释为战时德国要为人力资源预留出最大的“合法开发空间”。之所以不明说,是因为“让女人上前线”这是与德国的传统观念(包括小胡子自己的)格格不入的。
所以,这一条的初衷是让女性在战时能担任一些非作战类的军中岗位,借以释放更多的男子上前线作战。
随着“波兰战役”的爆发,一些符合条件的德国女性开始以“国防军女助手(Wehrmachtshelferinnen)”的身份进入非前线的军队工作。
注意——“国防军女助手”在军中的身份只是协助者,不在正规的建制之中,没有军职、军衔,也不佩带武器,原则上只在自愿者中间征召。
所以说,在德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“女兵”。“国防军女助手”的概念也涵盖了“党卫军女助手”,因而严格意义上也是没有什么“女党卫军”的!